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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艾隆科技(68832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5-17 19: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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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艾隆科技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海通”) 2021年 3月 29日至今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自律 组织就投资银行类业务给予下列处罚或采取行政 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国泰君安作为合并方,2021年 3月 29日起至 交割日前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3号 2022年 1月 12日,因在保荐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 责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关联关系履行充分的核查 程序并合并披露相关信息等情形,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国泰君安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5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22号 2022年 11月 11日,因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 制不完善,质控、内核把关不严,部分债券项目立 项申请被否再次申请立项时,未对前后差异作出充 分比较说明,且存在内核意见回复前即对外报出的 情况;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聘请第三方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的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国泰君安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 施。 2022年 12月 26日,针对前述事项,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国泰君安予以书面警示。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3〕46号 2023年 11月 17日,因在保荐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 勉尽责,存在对发行人董监高资金流水的穿透核查

  程序不充分等问题,安徽证监局对国泰君安及相关 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2023〕788号 2023年 11月 27日,因在保荐科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存在 未充分核查并督促发行人及时整改财务内控不规 范等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国泰君安及相关责任 人员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9号 2024年 1月 8日,因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 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对国泰君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4〕199号 2024年 10月 30日,因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财务顾 问工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国 泰君安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 管措施。 (2)海通证券作为被合并方,其权利义务自交割日 后由存续公司承继,其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资银行类 业务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 (3)存续公司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受 到处罚和监管措施。国泰海通已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上述监管 事项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建立健全 投行业务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 规范,加强对投行业务及相关人员的持续管控。国 泰海通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限制债券承销或参与债 券发行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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